海峽石油化工(00852)近日收到Santron Holdings Limited(清盤中)(直至2023年3月為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的聯合清算人發出的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在21天內支付8,300萬美元。這筆金額包括山東勝星化工有限公司的未付貿易債務及利息。若不履行該項要求,債權人或會對公司提出清盤申請。
海峽石油化工表示,經審慎考慮相關情況後,公司擬提出抗辯,正就法定要求償債書尋求法律意見,並將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以保障股東和公司的利益。
此外,海峽石油化工早前披露前執行董事姚國梁在去年12月向開曼群島大法院提交一項針對Speed Success Group Limited的清盤申請,該案件編號為FSD 351/2024。大股東王健生通過Speed Success Group Limited持有海峽石油化工的股份。
根據開曼群島清盤規則,與此相關的指示傳票將於2025年1月31日(星期五)在開曼群島大法院進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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