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在憲報刊登《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這意味著具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在特定情況下,如患末期疾病、持續性植物人狀態、不可逆轉昏迷或其他晚期不可逆轉的壽命受限疾病中,可訂立預設醫療指示(AMD),相關條例將於明年5月生效。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計劃在今年首季度推出最佳實務指引,涵蓋條例的應用情況和實務運作,包括法律框架、預設醫療指示標準表格的使用,以及紙本文件和電子健康紀錄平台的操作等範疇,並將舉辦三次研討會。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專業及道德倫理委員會的「預設醫療指示小組」召集人謝文華醫生表示,有些情況下病人希望討論預設醫療指示,但家人不願意。這樣的討論不是一次過的,不應強迫病人立即簽署,因為這需要多次溝通。如果病人接受這指示,即使家人反對,未來的爭議也難以解決,但通常來說,如果病人接受,家人亦應尊重。
謝文華醫生也參與制定公立醫院的預設醫療指示制度。未來,醫管局將參照香港醫學專科學院的守則更新現有指引,並向各個醫院聯網的醫護人員解釋安排。他形容這是一種「互惠互利」的方法,能夠共用指引和培訓資料。
關於設立預設醫療指示電子平台,謝文華醫生表示當局計劃在電子健康紀錄平台上處理相關事宜,即使私家醫生提出提醒,公立醫院亦會收到通知。他擔心的是「最怕的是醫生不去查看」。
至於是否應該將預設醫療指示延伸至大灣區,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主席李錦滔教授認為這需要逐步推進。「在香港取得成效後,再考慮下一步,大灣區同樣重要,但先要做好香港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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