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早前(24日)就「不再准許混合媒介要約」的建議修訂發表諮詢總結。
證監會指他們收到三份意見書,所有回應均支持該項建議,因此將全面採納建議。證監會表示,措施實施後,投資者只能通過網上渠道認購現已或將在聯交所上市的股本證券或集體投資計劃權益的公開發售。發行人將提供電子招股章程,而不再提供印刷本申請表格。
所謂混合媒介要約,是指公司在不附加印刷本招股章程的情況下分發印刷本申請表格的做法。證監會去年8月發布的諮詢文件,旨在促進全面電子化的認購流程並提高監管流程的效率。諮詢期已於去年10月結束。
證監會指出,自2021年無紙化上市及認購機制實施後,混合媒介要約已過時,無發行人採用此做法。因此,相信取消相關豁免不會損害投資者利益。
證監會表示,將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在憲報刊登公告,並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戴霖表示,這些措施與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相輔相成,有助於香港進一步邁向無紙化目標,使所有市場參與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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